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精神损害赔偿

通常情况下,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康复费、后续治疗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补偿费等;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,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。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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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根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所做出的详尽阐释,对于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精神损伤,其赔偿金额的确定需依据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:
首先是侵权方的过失程度,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不在此限;
其次是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、发生场所以及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;
再次是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实际后果;
接着是侵权方在该事件中的收益状况;
然后是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经济实力;
最后是案件审理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。
同时,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等相关事项已有明确规定,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。